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实物地质资料库管理,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特色高效、协调统一的管理体系,根据部《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经充分征求各分库、中心库、有关市局、相关处室意见,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实物地质资料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4年5月6日由省自然资源资料档案馆印发。
该《办法》作为我省实物地质资料库管理的依据,明确了我省实物地质资料库管理模式,省馆和各分库、中心库的关系和相关职责,实物地质资料分类保管和数字化要求,以及各分库、中心库运行维护费的补贴依据、考核制度等。
《办法》的印发,标志着我省实物地质资料库管理进一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必将为推动我省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