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生物化石,是地球亿万年演化的实物证据,记录着生命起源、生物进化、古地理、古气候等重要科学信息,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自然资源。为守护这份珍贵自然遗产,我国专门出台《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化石保护筑起坚实有力的法律屏障。私自挖掘、非法买卖古生物化石,不仅会破坏科研价值、损毁地质遗迹,更会触碰法律底线,带来严重后果。这些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每个人都应牢记在心。
《条例》明确规定,只有因科学研究、教学、科学普及或者对古生物化石进行抢救性保护等需要,方可发掘古生物化石。申请发掘的单位须符合条例规定要求,并根据规定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同时,获得的古生物化石也应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收藏。
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建设等活动中发现古生物化石的,应当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区域地质调查或者科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因科学研究、教学需要零星采集古生物化石标本的,不需要申请批准,但是,应当在采集活动开始前将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数量等情况书面告知古生物化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条例》所称零星采集,是指使用手持非机械工具在地表挖掘极少量古生物化石,同时不对地表和其他资源造成影响的活动。
切勿以为挖到就是自己的,《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遗存的古生物化石属于国家所有。一些课外教育机构以研学、体验为名,组织青少年私自采集古生物化石,属于违法行为!

古生物化石能买卖吗?
《条例》明确规定:除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买卖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进行。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捐赠给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收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依法保护古生物化石,拒绝私挖滥采、抵制非法交易,让地球亿万年的生命印记得以完整留存,让人类文明在回望过往中更好地走向未来。
什么是古生物化石?
古生物化石是指“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动物和植物的实体化石及其遗迹化石”。
古生物化石能挖吗?
古生物化石不能随便挖!《条例》明确规定,只有因科学研究、教学、科学普及或者对古生物化石进行抢救性保护等需要,方可发掘古生物化石。申请发掘的单位须符合条例规定要求,并根据规定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同时,获得的古生物化石也应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收藏。
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建设等活动中发现古生物化石的,应当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区域地质调查或者科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因科学研究、教学需要零星采集古生物化石标本的,不需要申请批准,但是,应当在采集活动开始前将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数量等情况书面告知古生物化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条例》所称零星采集,是指使用手持非机械工具在地表挖掘极少量古生物化石,同时不对地表和其他资源造成影响的活动。
切勿以为挖到就是自己的,《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遗存的古生物化石属于国家所有。一些课外教育机构以研学、体验为名,组织青少年私自采集古生物化石,属于违法行为!

古生物化石能买卖吗?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捐赠给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收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转让、交换、赠与、质押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依法保护古生物化石,拒绝私挖滥采、抵制非法交易,让地球亿万年的生命印记得以完整留存,让人类文明在回望过往中更好地走向未来。



